版權說明


《奇蹟課程》中文版版權

《奇蹟課程》中文版版權為奇蹟課程基金會所有,奇蹟資訊中心在推廣奇蹟課程的同時,也必須負起保護奇蹟課程中文版版權的責任。
目前我們碰到一個難題,需要各位熱誠的朋友一同協助解決:眾多長期於個人網站上直接引用奇蹟課程中文材料(包括出版品、網站文章、譯文)的熱心朋友,大部分因不清楚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而不知道您的引用方式已經侵犯著作權,甚至明顯損害奇蹟資訊中心出版服務的持續性,而使得一項原本美好的服務,或許將無法繼續下去。
奇蹟資訊中心為釐清所有善意熱心朋友的疑慮,特別整理出下列一般性引用原則,供各方人士參考:

一般性的引用原則

不得直接把別人或其他組織之網站的內容,直接放上您的網頁。 不得綜合不同的網路來源,以剪貼方式創造「自己的」文件。(即使您信賴資料的來源,也只能少量引用,此原則同樣適用於紙本版權物。)
未經允許,不得將其他人的電子材料,如電子郵件內容,併入您自己的文件;也不得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將別人的電子郵件轉寄給其他人。
不得編輯他人的數位通信,而竄改其意義。
不得複製他人整理好的資料來源清單並複製於您自己的網頁上。
不得複製其他網站的標誌和圖形並粘貼於您的網頁上(除非該圖形明確標示為 「免費」。)。
儘管有些組織樂於允許您使用他們的標誌,並視為免費廣告,但他們會想知道誰在使用它,也不見得認可所有想要使用其標誌的網站。

非商業性引用奇蹟資訊中心及網站資料之注意事項

奇蹟資訊中心所出版的書籍影音資料,若要引用於個人非商業性網站,請遵循一般著作權法規範之「部份或少量引用,且不侵犯版權所有者權利」的精神進行,於合理引用之片段後(或網頁明顯處)加註「《出版品名稱》(C)奇蹟資訊中心.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字樣。
下載或拷貝網站的內容或服務僅限於供個人、非商業用途之使用,使用人利用時必須遵守著作權法的所有相關規定,不可變更、發行、播送、轉賣、重製、改作、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奇蹟課程中文部網站上部分或全部內容及服務以賺取利益。若欲使用於個人非商業性網站,請基於愛護共同合作及奇蹟資訊中心的原則,請加註引用網址及「(C)奇蹟資訊中心.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字樣。

非商業性使用,歡迎申請免費授權

為讓善意推廣奇蹟課程的學員和讀書會部落格能夠安心引用網站及出版品內容,建議您發封信,附上您的網址,向奇蹟資訊中心申請授權合法引用。
在中心了解您的使用方式,也授權同意您的引用後,可在個人(及讀書會)非商業性網站首頁明顯的地方,掛上「本部落格摘錄自奇蹟課程中文版的內容,概經奇蹟資訊中心授權合法引用」等字樣。
奇蹟資訊中心台灣連絡人電話:李安生 (04)2536-4991
奇蹟課程中文部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